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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将于12月31日结束

本报讯(记者 李泓莹)昨(14)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购房优惠补贴相关政策将于12月31日结束,12月31日之后购房的市民将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去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并结合眉山实际,走出了一条创新“四种模式”、加快“四个转变”,实现“四有目标”统筹城乡发展的“眉山路径”,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工进城入镇转变为新市民。围绕货币安置、产业发展、政策支持、金融支持、公积金支持去库存,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目前,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系列购房优惠补贴政策出台以来,全市销售商品房390万平方米。以中心城区为例,商品住房库存由2015年年底的116万平方米降至目前的8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缩短为9.6个月。”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市本级和各区县所有的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到12月31日全部结束,2017年将不再出台有关鼓励、支持购房的补贴政策。”

依据现有政策,12月31日前购买二手住房、商业地产、新建商品车库、出售二手住房后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市外团购新建商品住房可继续获得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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