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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1月23日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李静同志代表市第三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认为,《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求真务实、催人奋进,是指导眉山未来五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大会认为,2011年11月换届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主动作为创一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了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大会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眉山再出发、再追赶、再跨越的战略机遇期。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中心任务。大会强调,要把握大势,保持定力,增强发展自信、更加主动作为,奋力实现“两步走”目标,加快建设经济实力更强、城市品质更优、生态环境更美、开放程度更高、人民生活更好的富裕美好新眉山。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主动作为、争创一流,为决胜“两个率先”,实现“五个先行”,建设天府新区增长极、大都市区新高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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