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公布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职机关,带头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结合各自纪检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出具体安排。同时,各地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带头学思践悟,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增强行动自觉。 11月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宏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全会精神进行解读,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督促检查,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强化对全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