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现就货运车辆过境绕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绕行区域 仁寿县主城区范围 二、涉及车辆 大中型货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用于运送货物的汽车。 三、绕行时间 自2016年11月21日0时起。 四、绕行线路 根据我县(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过境货运车辆必须通过国道351线、新车站路口、龙滩大道、陵州大道、国道213线陵州大道路口绕行,不得进入主城区范围内道路。 五、管控要求 交警大队在海峰路口和老车站路口设置两套电子警察,对不按绕行线路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和记分。请持有入城证的货车于11月21日前到交警大队备案(联系电话:36201919),逾期不备案入城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临时需要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需在入城前到交警大队备案。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