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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严丹玫)近日,我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坚持城市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主线,破除城市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以进一步提高城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卫生保障。

  根据相关要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纳入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

  方案明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科学办医体制、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投入考评机制、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管理体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耗材器械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保障公益性运行机制。健全编制人事制度、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院规划布局、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配套政策、落实基层首诊、落实双向转诊、落实急慢分治,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方案提出,要通过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切实提高医院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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