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挂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方式总面积出让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建筑 限高 2016-15号视高镇兴家社区17148.84平方米(合约25.72亩)17148.84平方米(合约25.72亩)工业用地(M2)1.0≤容积率≤2.0建 筑绿地率 建筑 限高 50175175挂牌密 度≥60%≤20%≤24米2016-54号宝飞镇花湾村952.25平方米(合约1.43亩)952.25平方米(合约1.43亩) 工业用地 (M2) 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20% -6米≤建筑限高≤60米501212挂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前,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renshouweb)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16时前,向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6年7月2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价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8月1日10时。 七、竞买人须提交的证件:竞买人申请书、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注: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鲜章)。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揭牌时间定于2016年8月1日10时,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 九、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收款单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2313398129100110584 网址:http://www.msggzy.org.cn/renshouweb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