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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扎实推进“两依”示范工作 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举行全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知识竞赛。
举办眉山市首次预算听证会。
一步到位全面编制四本预算和106个市级部门预算,并提交人代会审查。
指导东坡区太和镇财政所开展标准化建设。
市财政局相关责任科室签订两依建设目标责任书。
走上街头开展财政法治宣传。
开展全市财务人员财经法律法规培训。
▶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三张清单。
▶指导东坡区太和镇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向全市各部门制发“四费”明白卡。

眉山市自2014年8月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坚强领导下,以推进“法治财政、民主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履职、依法理财、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公开”,扎实推进“两依”示范点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一、强化三个保障,促进“两依”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2月,“两依”示范试点工作作为市三届六次党代会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督办。成立了全市“两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财政局牵头,市法制办、市目标办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二是强化创建机制保障。制定了“两依”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推进方案,将“两依”工作分解为六大任务、24个子项、87个小项,根据市财政局科室职能将“两依”工作的具体任务分解到10个科室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对10个责任科室实行“半年一述职、一年一考评”。对全市创建工作实行“三级联创、全域推进”,将“两依”示范点建设向市级部门拓展,向县、乡延伸,构建“市带县、县带乡”的“两依”创建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学习宣传保障。以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学习活动,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2015年1月13日,市委李静书记主持市委常委会集中学法,市财政局长在会上专题讲解了新《预算法》。2015年3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市财政局长在会上专门解读了《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财经大讲堂、财政系统法制培训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会等培训活动,发送了60余万条新《预算法》宣传短信,组织了近8000人参加全国财政普法财经法规知识竞赛。2015年11月6日,组织市、区县财政部门、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唯实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等10支队伍,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知识竞赛。创办了《眉山财政研究》季刊,鼓励全市财政干部人人学习、人人研究。

二、完善三大体系,促进理财机制依法健全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2015年一步到位全面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四本预算”和全部(106个)市级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综合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

二是完善市区税收分享体系。针对长期以来市区税收征管的突出矛盾,按照“核定基数、确定比例、统一征收、分级入库”的原则,优化调整了市本级、东坡区和市级工业园区的税收体制,实现财力下沉,让利于东坡区和园区,激发了市、区、园区的征管活力。

三是完善税源管控体系。在市级机关43个部门建立了全市经济社会综合信息平台,在征管力量组织、技术手段强化和考核机制建立等方面适应新形势,变事后堵塞税源漏洞为事前全方位管控,加大对涉税信息的跟踪力度,依法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管控税收风险。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1亿元,增长10.5%。2016年1-5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总量排名全省第9位,增长10.2%,比目标任务高2.2个百分点。

三、推进四项改革,促进财政履职依法有序

一是推进财政支持方式改革。建立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变直接补助为间接支持,引导银行“下深水”,为企业“输血”。建立了3亿元的企业应急临时周转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注入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银会合作”放大效应,用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2015年7月,全国推进“银会合作”工作现场会在眉山召开,省委书记王东明充分肯定眉山“银会合作”是“三农”工作的创新。积极探索公私合作PPP模式,其中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工业新城总部经济区建设项目入选省政府集中签约。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整合改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重特大项目,统筹创新创业“22345”工作的“1+5”专项资金,整合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促进发展和建设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坚决避免“撒胡椒面”。

三是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基层财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业务运行,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开展“乡财乡管”试点,增强乡镇自主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财政内部控制改革。建立健全“1+9+9”内部控制体系,制定“1项基本制度、9项财政业务控制办法、9项单位内部事项管理办法”,将制度融入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财政业务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四、实行五项制度,促进债务管理依法全面

一是实行月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债务动态管理平台,由各区县和市本级相关单位每月按时报送债务变动情况,由市财政局汇总分析。

二是实行新增债务备案制度。对六区县新增债务实行系统内外全面监控,除已进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外,各主体举借的新增系统外债务,一律及时报市财政备案,纳入监控范围。

三是实行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市本级单位在举借债务之前,需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根据资金现状和建设发展需求,对融资成本、融资周期、融资风险等进行审核,提出建议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四是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各区县和市本级各单位的债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控制债务风险。

五是实行有计划偿债制度。根据债务性质、债务用途、举债来源等分轻重缓急顺序制定偿债计划,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债务率。

五、创新“四个一”机制,促进财政监管依法规范

一是一套符合新常态的制度。按照新要求,坚持废改立,废止了10个不符合当前规定的文件,新制定和完善了30个文件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一张政策明白卡。针对财政管理制度多、规定细、内容杂的特点,按照可读性强、应用性强、操作性强的思路,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中的核心内容,梳理成最直接的标准、最具体的操作,制成简易明了的《“四费”明白卡》,发放应用,并向市级部门发放了3000余份。

三是一个跟踪监督检查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财政监督工作坚持“四全”,包括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全员监督和全面运用监督结果。

四是一个口子管理政府性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杜绝“账外账、钱外钱”存在。重点清理整顿了政府性工程管理费(包括BT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社团学会资金等易发问题的资金。

六、深化三个公开,促进财政运行依法透明

一是深化预决算公开。认真落实新《预算法》“两个20日内公开”和“两个说明”等法定公开事项,将“四本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在内容上细化至项级科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和“三公”经费,市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部门个数由2012年的10个增加至目前的104个(除涉密部门外)。2015年11月,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对我市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检查,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是深化科学决策公开。制发了《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开放式决策的实施意见》、《眉山市财政预算听证管理规则(试行)》等,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财政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财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2015年12月,就市公交公司申请财政补贴举办了眉山市首次预算听证会。

三是深化行权运行公开。2015年6月,实行“三张清单”制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清理公布行政权力事项65项,责任清单事项23项,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设置了59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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