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
        
联系方式

 

办公室 :38166899

总编室 :38166811

采访中心:38166844

编缉中心:38166822

广告部 :38169928

网 站 :38166855

电梯安全无小事
丫丫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更加有效的电梯安全责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多和使用率的增大,如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电梯出现故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梯质量问题,也有使用频率高低、使用年限的问题,还有使用方法的问题等。因此,要确保电梯安全,除改革监管方式外,还要保障投入、强化问责,形成长效机制。

  “开发商买但不管,物业公司管但不用,业主用但不直接参与管理”,电梯责任主体模糊是不少地方的通病。可见,电梯管理之难,首先就难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意见》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所有权人、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单位等部门、单位的责任。各方责任归属得到明确,一旦发生事故,避免互相推诿、扯皮。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电梯的安全维护避不开钱的问题。不排除一些维保单位为了订单主动降价,物业公司为了省钱进行压价,这样的后果是维保质量堪忧,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出现。《意见》明确了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范围、来源及管理要求;明确了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费用筹集方式,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解决了维保资金,明确了相关责任,可以切实有效地保障电梯维保,从而减少故障的发生。

  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要树立安全使用电梯的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每个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对电梯安全进行监督举报。

  电梯安全无小事,不能用生命去检验和监督,要防患于未然,让我们织起一张电梯安全防护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1 缩小1 默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