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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工商:基层消费维权服务实现网格化
田炜 本报记者 李成 文/图
东坡区工商干部与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中)一道,正在眉山市区某大型超市给一位消费者提供维权咨询。

2月23日,消费者张长源在大润发商场购买的运动鞋出现脱胶质量问题,便来到该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投诉。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并作好记录,然后到运动鞋销售专柜核实情况后,当场组织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调解,专柜经营者当即为张长源换了一双新运动鞋。张长源告诉记者:“没想到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效率这么高,发生了商品质量问题,立马得到解决,现在消费者的权益真正得到了保护!”

这是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5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强力推进工商管理服务改革创新行动,强化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组织建设,创造性地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建立起了法制宣传、市场监管、维权行动、和谐调解、案件查处、维权监督“六个新常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基层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已成为全市“大调解”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把消费维权触角延伸到社区并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组织实现网格化无缝覆盖

2015年以来,全市已在82个社区建成了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164个,聘请消费维权联络员(社区网格管理员)164人,在78个市场(商场、超市)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健全了消费纠纷高效和解机制。

这些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组织建立以来,开展专题宣传培训活动198次,共培训社区网格员、市场商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和消费者2213人次,共接受消费者各类咨询1300人次,现场处理各类消费纠纷241件,转工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29件。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结合“消费维权进社区”举措,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12315联络站等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组织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2015年3月,在洪雅阳光社区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工商局在全市整体推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有效融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新机制,实现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组织与社区组织、工商监管网格与社区网格、工商监管人员与社区网格员“三对接”,从而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全面推进消费维权。同时,主动把消费纠纷化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将消费维权服务体系打造成为全市“大调解”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市工商局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广泛联系、密切贴近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优势,聘请社区网格管理员兼任当地工商部门“消费维权联络员”。大批网格消费维权联络员走马上任,担负起法律法规与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员、消费纠纷的调解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与广大消费者之间的联络员,在宣讲政策、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排解民忧等方面正在发挥独特作用。

东坡区大北街社区党总支书记郭文彬告诉记者:“工商部门搞这个消费维权服务网格化管理确实好,大大延伸了消费维权的触角,一般消费纠纷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得到解决,让社区群众消费维权更加便利,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消费维权社区网格化管理是“天网”,全民自觉参与维权是“地网”,疏而不漏的眉山维权网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2015年年底,市工商局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功尝试进一步拓展。全市工商部门以“消费维权进乡村”行动为载体,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推进基层消费投诉网络全域覆盖,已基本完成“一会三站”(消委分会、联络站、投诉站、调解站)内务管理“五个一”规范化建设。

东坡区消委急消费者所急,运用专业知识帮助消费者及时依法取证,成功调解一起整容失败索赔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仁寿县消委重视消除农村消费维权盲区,召集基层维权站人员现场观摩,成功调解一起因地膜质量致菜农1.8万元辣椒苗死亡索赔案,为菜农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同时让群众增强了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

市工商局负责人2月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消费维权进社区的探索,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大力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维权参与意识,‘天网’、‘地网’同时张开,就能让破坏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

市消委会在全市广泛开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年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对财产保险服务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为期3个月调查,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600余份,并通过明察暗访、审读财险合同条款,市消委梳理出引起消费者不满意的12个突出问题,并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受到广大财险消费者普遍“点赞”。

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消委共接受消费咨询5万人次,通过主流媒体发布典型维权案例43件、消费警示75条,受理消费投诉1604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在2015年4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眉山市加强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的经验受到充分肯定。市消委被评为全国2014—201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彭山区消委秘书长田长青还被推荐参加全省、全国“十大最美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作为消费纠纷调解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下一步将按照“1+X”机制,与法院和交通、旅游、司法、食药监、质检等部门积极配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市规模性市场商场、车站码头、城镇小区、农村大院、旅游景点普遍设立消费纠纷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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