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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陈燕利)2月2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秘书长徐智勇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李永高分别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宋朝华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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