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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护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系列报道之三
让法律知识扎根孩子心中
蹇玮杰 本报记者 王允浩 文/图
李金凤为孩子们宣传法律知识。

义务宣传员李金凤:

女儿可喜转变

内心感动加入宣讲队伍

“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1月10日,东坡区多悦镇的热闹街道上走过这样一群人,他们手拿标语、横幅,用小喇叭讲述着毒品危害,鼓励青少年好好读书。李金凤就是其中之一。

“我最早接触义务法治宣传是在8年前,那会儿我女儿十分叛逆,沾染了一些坏毛病,我为她操碎了心,但作用却并不大。”李金凤说,“后来,东坡区关工委到我女儿学校去宣讲,为学生讲法律法规,劝导学生要好好读书。连续多次,女儿居然慢慢有了改变,变得听话懂事,还会照顾人。”就这样,李金凤在女儿的转变中感受到宣传法制、关爱青少年的重要性。

区关工委到看守所看望失足青少年时,李金凤义无反顾参与到义务宣传的队伍中。“一群本应该在学校读书、天真可爱的孩子们,却走进了这里,真应该在他们最迷茫的时候加以指导。”这趟义务宣传让李金凤深受震撼,于是,她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宣传队伍,开始帮助更多的孩子。

用心帮助他人

甘当青少年的回头“照路灯”

“其实,大多数孩子的本质并不坏,他们更多的只是缺少关爱。”据李金凤介绍,她曾去看望一名失足少年,由于离婚多年的爸妈对他放任不管,导致他在初三时放弃学业,开始“闯社会”,结交了几个不务正业的社会青年,最终失去了自制力,和这些人一起吸毒,向着黑暗的深处越走越远。

如何挽救这名失足青少年?李金凤发现,正是缺乏关爱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得知他和女儿竟是差不多的年龄时,李金凤瞬间泪眼模糊,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你有什么心事都可以和阿姨说,阿姨相信你会变成一个好孩子的。”李金凤坚信,人都是有感情的,都需要温暖,只有这样才能感动失足青少年受伤的心灵,让他们能有光明的前途。

正是因为这样的信念支撑,李金凤四处奔波,经常到学校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经常深夜陪审帮教,为失足青少年做心理工作。李金凤表示,“作为区关工委的一名志愿者,我们既是爱心的代表,也是爱心的延续,要让爱心一传十十传百,传递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手上。”

因为女儿的叛逆,李金凤接触到法制宣传,并深刻意识到对下一代关心的重要性。她用8年的时间,走遍东坡区23个乡镇做义务法制宣传,只为了让花样年华的青少年能够迷途知返,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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