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
        
联系方式

 

办公室 :38166899

总编室 :38166811

采访中心:38166844

编缉中心:38166822

广告部 :38169928

网 站 :38166855

仁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讯(辜旭丹 记者 罗俊涵 见习记者 梁昊)近年来,仁寿县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突破口,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呈现出数量越来越多、经营领域越来越宽、带动力越来越强等特点。

仁寿县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解决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后,农村土地“谁来种”、“怎么种”问题的重要抓手,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围绕“粮、猪、果、蔬、渔、花”等特色优势产业,仁寿县大力发展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业主、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领农民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并采取订单合同、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等,让农民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持续充分受益。

仁寿县每年根据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仁寿发展实际,提出当年全县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标任务,明确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现代农业业主、农业龙头企业具体发展数量,并分解落实到相关农口部门和乡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市率先出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项目扶持、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1 缩小1 默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