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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一批国防教育基地命名活动

本报讯(记者 严丹玫)记者昨(3)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批国防教育基地命名活动的通知》。

国防教育基地申报范围为用于缅怀纪念的场所,包括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烈士陵园、革命和历史遗址等;用于观摩学习的场所,包括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国防园、兵器馆、部队荣誉(军史)馆等;用于开展军事训练的场所,包括民兵训练基地、学生军训基地、少年军校等;以及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等。

根据通知,申报国防教育基地要符合以下条件:主题内容鲜明,紧扣国防教育主题,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可鉴赏性,有助于普及国防知识,增强群众国防观念,陶冶公民爱国情操;管理正规有序,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无不正当经营,无违章违规现象;基础工作扎实,基本建设比较完善,教育资料完整详实,师资或讲解员队伍素质较高,配套设施齐全、更新及时,适合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种保障到位,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够保证正常运转;社会效果显著,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和国防教育工作机构部署和要求,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并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国防教育基地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保障。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要实行优惠或免费;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免费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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