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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及灾后重建实物资料征集公告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雅安市芦山县建设“4·20”芦山强烈地震纪念馆。“4·20”芦山强烈地震及灾后重建相关实物资料是生动反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进程的宝贵史料,是展示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培育传承感恩的重要载体。眉山是此次实物资料征集的重点市州,为全面真实反映眉山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4·20”芦山强烈地震实物资料。

一、征集时间

2015年7月6日—8月6日。

二、征集范围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来,在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过程中形成的有保护、研究、展示和纪念意义的见证物及资料均属于征集范围。具体包括:

(一)文献类资料

1、文字资料。主要包括讲话、通知、命令、计划、请示、批复、批示、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资料;报纸、日记、档案、账簿、任命书、申请书、倡议书、任务表以及重要的题词、手稿、书信等。

2、图片资料。主要包括地图、部署图、照片、图表、图画等。

3、影音资料。主要包括光盘、录像带、唱片、视频等。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标语、横幅、布告、传单、会标等。

(二)实物类资料

1、荣誉及纪念资料。主要包括旗帜、锦旗、勋章、徽章、纪念章、印章、奖杯、奖状、奖品、证章、证书、证件、邮票等。

2、日常生活用品。主要包括桌椅、书柜、笔墨、灯具、饮具、餐具、钟表及重要的行李、服装、饰品、洗漱用品等。

3、装备工具。主要包括土木工作工具、五金工具、探测仪、电话、车辆、印刷工具、医疗器械等。

(三)口述类资料

主要包括采访地震见证者、抗震救灾亲历者、灾后重建参与者的一手或二手资料。

三、征集方式

自愿捐赠。

四、征集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7号市广播电视中心7-11,联系人:杨宇,电话:38168917,

QQ:1979779140

邮箱:1979779140@qq.com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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